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2如下: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包括:(1)正方形底座,(2)装在底座底面上的四个细长构件,(3)装在底座上的圆形靠背。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还包括连接靠背和底座的弹簧。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

admin2007-04-02  57

问题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2如下: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包括:(1)正方形底座,(2)装在底座底面上的四个细长构件,(3)装在底座上的圆形靠背。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还包括连接靠背和底座的弹簧。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3哪些存在错误?

选项 A、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其特征在于底座是长方形的。
B、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的椅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是塑料的。
C、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椅子,其中圆形靠背是木制的。
D、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的椅子,还包括连接在底座上的压敏装置。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据此分析本题的各个选项,可以发现:A选项中的权利要求3并不是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而是改变了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正方形底座”的技术特征,因此A选项存在错误。B选项中的权利要求3有关“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的内容是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没有的技术特征,缺乏“所述”的轮子这个要进一步限定的前提,故B选项存在错误。C选项中的权利要求3涉及引用多项权利要求。由于使用了“上述任何一项”的表达方式,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的规定,而且“其中圆形靠背是木制的”表述是对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中所述“靠背”的进一步限定,因而C选项符合规定。D选项中的权利要求3同样涉及引用多项权利要求,但其中“根据上述权利要求的椅子”的表述不是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因此D选项存在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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