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定程序补选一名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50人,实到代表448人,唯一的代表候选人是丁某。经举手表决,丁某获得225票当选。 问题: 丁某作为唯一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admin2016-04-21  28

问题 2013年,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定程序补选一名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50人,实到代表448人,唯一的代表候选人是丁某。经举手表决,丁某获得225票当选。
问题:
丁某作为唯一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合法。 我国《选举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本题中,需要补选一名省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是一人,所以丁某作为唯一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合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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