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admin
2022-09-19
34
问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选项
答案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表示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确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及侵权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这些行为不存在意思表示。 (2)二者的区别包括: ①是否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而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②发生效力的依据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③是否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功能不同。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实现私法自治的功能,是维护个人自由与尊严的重要手段;而事实行为不具有此种功能。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Z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一位律师在有关案件中对当事人说:“转委托必须经过被代理人同意。”试用有关代理的知识对该律师的说法加以辨析。
“罪责刑相适应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绝对适应”,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1998年5月10日前付款。但是,甲公司因资金紧张一直没有付款,乙公司也没有催要。2001年4月,甲公司资金回笼后,向乙公司支付了货款,后听律师说付款义务已过诉讼时效,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乙公司退款,理由是债务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是()。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效力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
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有()。
一般累犯成立的条件是()。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
随机试题
电路如图所示,该回路电压方程式正确的是()。
常用于黄酮或黄酮醇类化合物检识的试验是
A、ThewalkathonsoundslikeaperfectopportunityforJoetoearnpocketmoney.B、Hecouldraisemoneyforanewchildren’shosp
A、前期牙本质B、继发牙本质C、球间牙本质D、透明牙本质E、髓周牙本质牙本质受到损伤刺激时,牙本质小管内的成牙本质细胞突变性,矿物盐沉积而封闭牙本励、管,这样的牙本质为
称为"阴脉之海"的经脉是()
记账凭证是登记总账的依据,原始凭证是登记明细账的原始依据。()
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上。日本、韩国、伊朗、沙特4支球队入围32强,结果无一出线。如此糟糕的成绩令其他各大洲的足联对国际足联叫喊,亚洲的4.5个参赛名额进行削减。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亚洲的日本队和韩国队表现出色。根据上述材料,再增加一下哪项陈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为:Objectid=0Obiectid=1请将程序补充完整。#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Point{public
•Readthistexttakenfromanarticleaboutusingwindtogeneratepower.•Choosethebestsentencefromtheoppositepageto
______wehavefinishedthecourse,weshallstartdoingmorerevisionwo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