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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admin
2022-09-19
37
问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北邮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
选项
答案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表示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确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及侵权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这些行为不存在意思表示。 (2)二者的区别包括: ①是否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而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②发生效力的依据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③是否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功能不同。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实现私法自治的功能,是维护个人自由与尊严的重要手段;而事实行为不具有此种功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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