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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admin
2013-04-25
18
问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选项
A、经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同意
B、立法会2/3多数同意
C、立法会向全国人大提出
D、行政长官同意
答案
4
解析
依《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4条的规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卢3多数,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由此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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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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