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证券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候选名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是:( )

admin2014-10-29  19

问题 甲证券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候选名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是:(     )

选项 A、张某,3年前因违规操作被解除所任职的乙证券公司经理的职务
B、李某,因公出国逾期不归6年前被财政部开除公职
C、王某,甲证券公司的股东
D、赵某,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该企业负有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

答案A,B,D

解析 证券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131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现为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所以A选项当选。D选项属于《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5项的情形,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董事。所以D选项当选。《证券法》第132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所以B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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