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国家工作人员朱某挪用本单位的救灾款100万元,全部买了彩票,结果分文未中。之后朱某不服气,又继续挪用单位的希望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继续买彩票,结果再次败北而只剩下10万元。朱某见事已至此,就干脆携卷了剩余资金而开始亡命天涯。关于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
国家工作人员朱某挪用本单位的救灾款100万元,全部买了彩票,结果分文未中。之后朱某不服气,又继续挪用单位的希望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继续买彩票,结果再次败北而只剩下10万元。朱某见事已至此,就干脆携卷了剩余资金而开始亡命天涯。关于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
admin
2021-08-01
43
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朱某挪用本单位的救灾款100万元,全部买了彩票,结果分文未中。之后朱某不服气,又继续挪用单位的希望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继续买彩票,结果再次败北而只剩下10万元。朱某见事已至此,就干脆携卷了剩余资金而开始亡命天涯。关于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朱某携款潜逃的行为使朱某之前挪用公款的行为转化为贪污行为,朱某只构成贪污罪
B、朱某只构成挪用公款罪
C、朱某挪用救灾款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D、朱某同时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具体适用。根据《刑法》第384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并从重处罚。所以朱某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挪用公款罪,C错误。朱某挪用200万元希望工程项目经费,本来只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其携带10万元逃跑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故其挪用公款数额为290万元,贪污数额为10万元。应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U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由甲向乙分两次支付各15万元购买乙的二手进口宝马汽车。由于甲的资金在股市上被套,第二次无法按照约定支付,遂与乙协商能不能分三个月三次付清余款,遭到乙的拒绝。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顺达公司于2003年3月1日开始使用“兴盛”牌商标,旺通公司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顺达公司和旺通公司均于2004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兴盛”商标的申请文件,但顺达公司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旺通公司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
甲和乙合作完成了歌曲《星海》,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某舞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播放了该歌曲光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辆“蓝轿”汽车,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乙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款。但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第9个月,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在转移乙公司的财产,遂一直未发货。但乙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在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标准的说法中,哪几项是正确的?()
某国雨果公司向中国睛源公司出售一批文具,合同并未规定包装的方式,FOB价格条件,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后文具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9题)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9题)
随机试题
鉴相器的作用及其组成是什麽?
试述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关于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
A.血压降低,中心静脉压升高B.血压降低,中心静脉压降低C.血压升高,中心静脉压升高D.血压升高,中心静脉压降低E.血压和中心静脉压不变全心功能不全时
体位试验阳性的肿瘤是
乳糖中特殊杂质蛋白质的检查所使用的试液是
简述生命周期理论与持久收入理论之间的异同。
债券“01国债04”是2001年6月6日为起息日的付息固定利率债券,15年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债券面值100元,票面利率4.69%。因此,2001~2015每年的付息日6月6日和12月6日每单位该国债的持有者可收到利息()元。
审计证据的数量要达到能“胜过合理的怀疑”这一程度,即指审计证据的()。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