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共谋后,分别从前、后门进入李家追杀李某,李某被甲追至后门处被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2008年单选11)

admin2017-06-14  49

问题 甲与乙共谋后,分别从前、后门进入李家追杀李某,李某被甲追至后门处被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2008年单选11)

选项 A、必要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必要共同犯罪,是指构成法律规定的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在任意共同犯罪中,犯罪主体是单个还是二人以上,或者说是否采取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任意”的。本题中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并非必须是二人以上,应属于任意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在本案中,甲与乙都实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故属于简单共同犯罪。本题应选B。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在本案中,甲与乙并无组织形式,故属于一般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TG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