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①2013年7月1日,甲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生产的一批商品销售给B公司(一般纳税人),销

admin2015-06-23  38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①2013年7月1日,甲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生产的一批商品销售给B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价格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48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按照双方协议,甲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给B公司后一年内以650万元的价格购回所售的商品。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回购该批商品。2013年7月1H,甲公司就该批商品销售确认了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②2013年11月30日,甲公司接受一项产品安装任务,安装期为4个月,合同总收入为40万元,至2013年底已经预收款项24万元,实际发生成本20万元,估计还会发生成本12万元。2013年度,甲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将24万元全部确认为劳务收入,并结转20万元的成本。
③2013年12月15日,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F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50万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此时得知F公司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巨额损失,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已经拖欠其他公司的货款。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150
    贷:库存商品150
借:应收账款——F公司3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2)2014年7月1日,甲公司开始代理销售由乙公司最新研制的新商品。销售代理本协议约定,乙公司将新商品全部交由甲公司代理销售;甲公司采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乙公司代理销售新商品,代理手续费收入按照乙公司确认的新商品销售收入(不含销售退回商品)的5%计算;顾客从购买新商品之日起1年内可以无条件退还。2014年度,甲公司共计销售新商品600万元,至年末尚未发生退货。由于新商品首次投放市场,甲、乙公司均无法估计其退货的可能性。
(3)2014年10月8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销售总额为6500万元。该批已售商品的成本为4800万元。根据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无条件退货。根据以往的经验,甲公司估计该批商品的退货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资料(3),判断甲公司2014年度是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并说明判断依据。如果甲公司应当确认销售收入,计算其收入金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选项

答案甲公司2014年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理由: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当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甲公司能够合理估计该批商品的退货率。 甲公司2014年应当确认销售收入的金额=6500—6500×10%=5850(万元),参考分录会计: 10月8日: 借:应收账款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 贷:库存商品4800 10月31日: 借:主营业务收入650 贷:主营业务成本480 预计负债17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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