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admin2014-04-02  29

问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选项 A、某主营生产办公用品设备的国有公司总经理丘某,受朋友陆某委托兼任其开办的办公设备厂的厂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使陆某的办公用品设备厂当年赢利500万元
B、陆某系一国有建筑企业的总经理,其弟开办了一家建筑材料公司。陆某利用职务之便,命令其所在企业以远远高于市场价大量向其弟开办的公司购买建筑材料,使其在一年内获利500万元
C、刁某为某一国有机电设备公司的董事,为增加收入,自己开办了一家机电设备配件厂。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半年内获取巨额非法利润
D、某大型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吴某,利用专业特长为其夫开办的私营企业管理财务,因管理得法,节省了大量开支

答案1,4

解析 根据《刑法》第16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据此,A、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66条第(2)项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据此, B项错误。D项并未获取非法利益,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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