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趁在路上行走的乙女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20000元的铂金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甲趁在路上行走的乙女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20000元的铂金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dmin
2013-10-21
17
问题
甲趁在路上行走的乙女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20000元的铂金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选项
A、构成抢夺罪(未遂)
B、构成抢夺罪(中止)
C、构成抢夺罪(既遂)
D、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答案
C
解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客观要件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趁乙不注意,公然夺取其200100元的项链,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既遂要求是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甲已经跑出50米,项链已经实际上脱离了乙的控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至于后来的返还,并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成立,本题正确答案是C选项。至于转化型抢劫,则必须是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本题中只是公然夺取,没有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问题。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或者转化型抢劫,排除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Q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哪一种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治和法制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有:
据报道,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政务微博客总数达到50,561个,较2011年年初增长776.58%。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甲某系H县人民商场职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H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随机试题
A.基础培养基B.营养培养基C.鉴别培养基D.选择培养基E.厌氧培养基肉汤培养基属于()
有关血液功能的叙述,正确的是
心脏的二尖瓣附于()。
咳嗽痰多,色白易咯,心悸失眠,健忘,纳食一般,舌苔白腻,脉浮滑,治宜选
试述膳食营养评价方法和意义。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认的下列事项()不应当计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
请示的结构由()组成。
Insomecountrieswhereracialprejudiceisacute,violencehassocometobetakenforgrantedasameansofsolvingdifference
有以下程序:#includevoidfun(inta,intb){intt;t=a;a=b;b=t;}main(){intc[10]={1,2,3,4,5,
WWW,aWideandWonderfulWorldMostlargecompaniesalreadyprovideInternetconnectionstothedesktopandtheiravailab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