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2-28
36
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乙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解除合同
B、丙、丁签订农用化肥买卖合同后,因农用化肥价格大涨,丙向丁表示,农用化肥价格大涨属于商业风险,因而不再履行交付化肥的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
C、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约定,薛某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一套商品房,后因银行利率上调和按揭首付款增加二成而导致薛某无力购房,则薛某有权解除合同
D、曾某和李某约定,李某加工服装1万套,曾某在服装加工完毕后即行付款,但服装加工完毕后曾某未按约付款,则李某有权即行解除合同并要求曾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也属于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C项表述情形中,银行利率的调整和按揭首付款的增加都属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薛某而言,这些政策的变化都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薛某有权解除合同。故选C项。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二)项和《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A项表述错误。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当事人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规定,D项表述中,李某不能即行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催告。可见,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P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2015年一法专一第25题、2015一专45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2012年单选14)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3年多选43)
下列情形应认定行为与他人死亡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是()
欧某与陈女士是夫妻关系,但与雷女士长期同居,并由雷女士照顾自己的起居,欧某便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由雷女士继承。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
吴明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某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吴明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随机试题
唐代的舞蹈可谓盛极一时,以下属唐代健舞的有()
心理学家把一个小白鼠关在笼子里,用隔板隔开,每次摇铃时,笼内一边就通电,小白鼠就由笼子一边跳过隔板到没有电的另一边,然后,心理学家慢慢提高隔板的高度,小白鼠想尽方法尝试了很多次,可是再怎么努力也跳不过去。之后,心理学家降低隔板的高度,即使比原来最低的高度还
颞颌关节开闭口CT扫描,显示最好的方法是
建筑业实行固定比例营业税税制,税率为( )。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为证实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正确性,审计人员应当采取的审计程序是()。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在空间效力问题上采取了()。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讲话强调,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要锤炼()的政治品格,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足迹。
证明(α,β,γ)2≤α2β2γ2,并且等号成立的充要条件是α,β,γ两两垂直或者α,β,γ中有零向量.
Couldthebadolddaysofeconomicdeclinebeabouttoreturn?SinceOPECagreedtosupply-cutsinMarch,thepriceofcrudeoi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