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北京AK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普法书。上海B区某文化公司见该书销路很好,遂在上海市C区非法复制了8000册。该公司将这批非法复制的书藏匿在上海市D区,后在E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出版社欲对上海该文化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问:出版社可以选择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
北京AK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普法书。上海B区某文化公司见该书销路很好,遂在上海市C区非法复制了8000册。该公司将这批非法复制的书藏匿在上海市D区,后在E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出版社欲对上海该文化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问:出版社可以选择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
admin
2013-11-20
30
问题
北京AK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普法书。上海B区某文化公司见该书销路很好,遂在上海市C区非法复制了8000册。该公司将这批非法复制的书藏匿在上海市D区,后在E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出版社欲对上海该文化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问:出版社可以选择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 )
选项
A、B区法院
B、C区法院
C、D区法院
D、E区法院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是被告住所的。C区是侵权行为实施地,D区是侵权复制品储藏地,E地是查封扣押地。所以,A、B、C、D四项均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O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民法典》上的公信原则。[青岛大学2017年研]
谈谈法定继承中财产的分配。[清华大学2006年研]
甲1994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9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宣告死亡,2000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三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但不久毁于泥石流。2001年,妻乙迫于生活压力将其子丙交邻居收养。甲离家出走后,南下上海,2002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
孙某与江某于2004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
甲工厂委托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
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假设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李大民与张小丽离婚,李大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以下是王某最初研制的筹资方案,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公司拟成立的组织机构方案中包括以下内容,其中合法的是:
随机试题
肝功能严重障碍诱发DIC与下列哪一过程无关
大叶性肺炎CT表现,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下列哪个属于社区诊断所需的信息
所有来自中国的留学生,都住在校园内;所有住在校园内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运动会;有些中国留学生加入了学生会;有些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学生会;所有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都没有参加运动会。由这些不能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适用于地下管道、贮槽的环氧树脂,是以下哪种漆?[2005—038]
关于中央银行业务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可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某软件项目的活动图如下图所示,其中顶点表示项目里程碑,连接顶点的边表示活动,边上的数字表示该活动所需的天数,则完成该项目的最少时间为___________(17)天。活动BD最多可以晚____________(18)天开始而不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执行语句for(i=1++<4;);,后变量i的值是
HistoryofPublicTransportationIn1915,theMorrellvillelinewasextendedintoOakhurstandanunderpasswasbuiltonFa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