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省M市人民法院与L省N市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dmin2016-05-05  19

问题 S省M市人民法院与L省N市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由S省高院指定管辖
B、由L省高院指定管辖
C、应由S省与L省高院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权争议的处理。《民诉解释》第40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N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