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体投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9-01-16  9

问题 关于联合体投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
B、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项目单独投标
C、联合体投标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D、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
E、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实施

答案A,B,C,D

解析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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