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委托代理终止?

admin2016-03-10  38

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委托代理终止?

选项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事务完成
C、被代理人死亡
D、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答案A,B,D

解析 《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选项A和B属于该规定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属于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也是本题正确答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二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因此,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并不一定终止,选项C不是本题正确答案。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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