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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2005—卷三—37,单)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2005—卷三—37,单)
admin
2014-02-25
37
问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2005—卷三—37,单)
选项
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检察监督的主体对象与事项。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主体对象应是审判人员,不包括证人,首先排除B项;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的事项应为发生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的事项,因此,C、D项要排除。本题答案为A。
注意: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从而改变了修改前该法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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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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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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