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有人看到,快走。”甲加速离去。周某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警察交代了上述事实。请根据
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有人看到,快走。”甲加速离去。周某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警察交代了上述事实。请根据
admin
2017-09-06
27
问题
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有人看到,快走。”甲加速离去。周某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警察交代了上述事实。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013年一法专一第37题)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选项
答案
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乙作为乘车人虽然指使肇事者甲逃逸,但如前所述,因受害人的死亡与甲的逃逸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对乙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199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手中。同年7月2日,张某从朋友处得
甲离家出走5年,至今下落不明,甲妻子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的父亲丙不同意宣告死亡,则()。
对于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该物权变动自()时生效。
下列情形中,属于故意杀人罪实行行为的是( )。
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2010年单选14)
赵某系某事业单位的_T作人员,其单位明令禁赌,一旦发现就开除公职。2005年6月24日晚,李某、王某等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赵某家抓赌,要求赵某缴纳罚款3000元。开始时赵某不交,李某等便声称要将赵某送到派出所,赵某害怕被单位知道,便交了罚款。李某等人的行为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厂房内,捆绑在铁架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金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裂片B.松片C.含量不均匀D.色斑E.片重差异超限片重差异超限或可溶性成分的迁移会产生()。
下列关于表面活性剂的表述错误的是
佐药的含义,下列不正确的是
A、丹参B、五灵脂C、红花D、乳香E、水蛭患者,女,26岁。平素痛经,半年来又患风湿痹痛,拘挛麻木。宜选用的药是
某工业企业拥有一宗土地,因融资需要,计划以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并于2008年10月8日委托某评估公司进行土地价格评估。该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位于华南H市,远离城区,为独立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500m2。宗地西高东低,地下水位适中,东南角有一自采水井,用于
费劳德数的物理意义是:
下列关于CAMELs评级的说法,正确的有( )。
材料1 丰收的季节,陕北高原到处是红彤彤的苹果。63岁的赵家村村民老赵看着果实,满眼的喜悦。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四十年来他用劳动创造了财富,改变了全家的生活状况,也见证了他们村乃至黄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 1987年,来自远方的“包产到户”消息传遍
设函数且λ>0,则∫—∞+∞xf(x)dx=______。
下面对软件描述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