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小方、小丁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小徐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3-08-13  25

问题 小徐、小方、小丁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小徐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丁有权请求小方承担侵权责任
B、丁有权请求小徐承担侵权责任
C、如小徐承担了侵权责任,则小方、小丁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
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据此可知,对于建筑物某部分发生脱落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D项说法错误。按份共有对共有物产生的债务责任上,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对内才按份分担。本案中,小徐、小方、小丁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对该房屋对第三人造成的侵权,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丁有权选择他们中任何一人承担责任,也有权同时选择他们三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小徐承担了侵权责任,则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小方和小丁追偿,让他们按照各自的份额分担应有的损失。因此,A、B、C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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