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甲下班回家,在路边等候出租车,恰好乙驾驶出租车驶来,被甲拦住。乙停车后,告知甲已停止营业,甲说可以加倍给付车费,乙说:“我开了一天的车很累,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你自己负责。”甲同意。行驶中,乙的出租车与丙驾驶的车相撞,汽车飞出的玻璃片击伤了横穿

admin2018-09-26  60

问题 2010年8月,甲下班回家,在路边等候出租车,恰好乙驾驶出租车驶来,被甲拦住。乙停车后,告知甲已停止营业,甲说可以加倍给付车费,乙说:“我开了一天的车很累,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你自己负责。”甲同意。行驶中,乙的出租车与丙驾驶的车相撞,汽车飞出的玻璃片击伤了横穿机动车道的路人丁。经医院诊断:甲左腿骨折,丁腿部皮肤刮伤。经交警认定,乙负事故主要责任,丙负次要责任。后几方因事故赔偿责任难以达成协议,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约定若出事故由甲负责,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可以要求乙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为什么?  
(3)丁遭受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答案(1)该约定无效,保证甲的安全是乙的义务。《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本案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甲可以任选其一要求乙承担。所谓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违法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具备了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同时又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具备了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的行为也满足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甲也可以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但两者只可选择其一。 (3)丁遭受的损失应由乙、丙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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