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1年)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
(2011年)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
admin
2014-02-26
37
问题
(2011年)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下列关于本案中有关认定处理及提起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包某与张某的合同已经订立
B、王某取得该书属于善意取得
C、张某可以起诉程某侵权
D、包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E、张某可以根据《合同法》针对王某购书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善意取得和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本题中,张某向包某发出的愿以5000元购买古书的信函是要约。包某委托程某将古书邮寄张某的行为是承诺。因此,包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已经订立。所以选项A正确。程某不是该书的所有权人,王某是善意受让人,支付了相应的货款,并且程某将书交付给了王某,所以王某构成善意取得。获得该书的所有权,因此包某尤权要求王某返还财产。所以选项B、D正确。张某尚未获得该书的所有权,无权起诉程某侵权。所以选项C错误。王某是善意受让人,且并不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古书,不满足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所以选项E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54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商品销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3月10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M、N两种商品,M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N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M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N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会计利润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8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1)购入固定资产支付价款200万元;(2)购入无形资产支付价款150万元;(3)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支付价款250万元;(4)购入工程物资支付价款50万元;(5)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20万元;(6)支付专门借
甲公司于2016年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期权合同。根据该合同,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于2017年1月31日购入普通股1000股,对价为98000元,即每股98元。合同签订日为2016年2月1日,行权日为2017年1月31日。假定该期权以普通股净额方式结算。
下列关于或有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3年6月1日,乙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丙公司,售价125万元(不合增值税),销售成本113万元。丙公司将其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当月投入使用,丙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
甲公司2012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50万元,2012年亏损70万元,2013年亏损30万元,2014年到2015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6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
甲公司于10月受到A公司的起诉,A公司声称甲公司侵犯了其软件版权,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40万元。在应诉过程中,甲公司发现诉讼所涉及的软件主体部分是有偿委托乙公司开发的。如果这套软件确有侵权问题,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甲公司予以赔偿。甲公司在年
随机试题
Allsentencesinalllanguagescanberepresentedbyconstituentstructuretrees,andallhavesyntacticrulesthatdeterminethe
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有效药物是:
下列组织中受损后不能再生的是
判断一种疾病是否属于地方性疾病的依据是
病人女,36岁,剧烈咳嗽,咯血约350ml,烦躁不安,护士配合抢救应迅速准备:
男性,40岁,腹痛6小时来院急诊,经检查确认为外科急腹症,在外科急腹症的手术适应证中,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各类支票中,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的是()。[2009年10月真题]
2×19年1月1日,甲公司通过向乙公司股东定向增发15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6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并控制乙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财务顾问费30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未来3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超过8%,甲公司需要另外向乙公司股
从甲观赏点观赏乙观赏点,从乙观赏点也能观赏甲观赏点的方法叫借景。()
简述磨损的形成及其并发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