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村位于市区的近郊,现在有下列建设用地需求,其中无需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有:( )
甲村位于市区的近郊,现在有下列建设用地需求,其中无需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有:( )
admin
2014-12-18
34
问题
甲村位于市区的近郊,现在有下列建设用地需求,其中无需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有:( )
选项
A、村办化肥厂欲扩大厂房
B、某地质勘查队需要临时使用一幅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建筑物
C、依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乙企业被丙公司兼并,现丙公司使用该幅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D、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答案
C
解析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见,村办化肥厂扩大厂房需经依法批准,A项不符合题意。该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B项不符合题意。该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因兼并丙公司已取得原属于乙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须再经批准,C项符合题意,当选。该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因此,D项所引情况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使用集体土地,需要通过征收方式转变土地性质,故需批准,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4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2—卷一—48,单)
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下列关于法的价值说法正确的有:
被告人郭某在某日凌晨二时许,携带改制的螺丝刀一把,窜人某聋哑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郭某将教学楼后第二排学生宿舍第四间房门捅开,见里面无人,又将第六间房门撬开。开门后郭某见床上睡有一人,误认为是女学生;便用双手掐住该学生的脖子,企图将其致昏后实施强奸。该学生
但某、高某、孔某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了以下看法。但某认为:“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高某认为:“我也认为两个概念足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闷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孔某认为:“据我
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
关于网络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一辆外地面包车因违章行驶被A市交警拦下。驾驶员张某解释自己第一次来到A市,不熟悉路况。张某还诚恳地说:“这里有些交通标志和信号在我们县城都没有见过。”交警考虑到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作出免予处罚、教育后放行的决定。对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随机试题
Incitieswithrentcontrol,thecitygovernmentsetsthemaximumrentthatalandlordcanchargeforanapartment.Supporterso
“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矫正不良的行为习惯,逐渐消除或减少高血压病的行为危险因素”,这一高血压病社区健康教育对策主要适用于
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用职务便利,自已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根据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要求,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的领域重点包括()。
某房地产开发商在一次土地拍卖会上购得一块土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与国有土地出让人之间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如何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拍卖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将
根据国家有关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
下列有关因素变化对盈亏临界点的影响表述正确的是()。
一个热力站有5个阀门控制对外送蒸汽。使用这些阀门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则:(1)如果开启1号阀门,那么必须同时打开2号阀门并且关闭5号阀门。(2)如果开启2号阀门或者5号阀门,则要关闭4号阀门。(3)不能同时关闭3号阀门和4号阀门。现在要打开1号阀门,
设F(x)=g(x)φ(x),φ(x)在x=a连续但不可导,又g’(a)存在,则g(a)=0是F(x)在x=a可导的()条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