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发文字号标注正确的是( )。

admin2017-03-05  25

问题 下列发文字号标注正确的是(  )。

选项 A、豫教〔2013〕021号
B、苏卫字〔2013〕18号
C、晋税计字【2013】25号
D、苏档字【2013】第018号

答案B

解析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人;发文顺序号不加 “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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