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年多项选择第45题)

admin2011-09-29  39

问题 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年多项选择第45题)

选项 A、甲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
B、甲、乙两工厂的地役权合同须为书面合同
C、通行地役权自地役权登记时设立
D、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一次催告甲工厂仍未支付费用。乙工厂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该通行地役权消灭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点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他物权。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具有附随性,不是独立的物权,是从属物权,因此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不得单独抵押。根据《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需要订立书面的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第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的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据此,A、B正确当选。特别注意:地役权合同生效等于地役权生效,登记属于地役权的对抗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2FA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