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于2016年1月4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于2016年1月4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
admin
2017-06-14
29
问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于2016年1月4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6年1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外,应甲企业的要求,张某单方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出具担保书,乙银行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在张某出具的担保书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以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拒绝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
(1)2016年11月,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场价格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已经付款,甲企业已经将其交付给丙公司;
(2)2016年12月,甲企业另有一台价值50万元的生产设备被送至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之前欠丁公司80万元的原材料款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2017年1月20日,乙银行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则主张:该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首先行使抵押权。乙银行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公司拒绝。乙银行就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主张行使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的留置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提出乙银行应首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张某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1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某公司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合法经营自主权,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涉外汇票的票据行为中,属于应适用行为地法律的有()。
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包括()。
甲公司与乙公司联合经营生产新型建筑外墙漆项目,两公司联营协议约定两公司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两公司于2006年1月投入生产,并于2006年5月申请注册“康辰”牌,作为其产品外墙漆的注册商标。某丙在2006年7月至11月期间,擅自委托丁公司制作了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16万元,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2万元,李某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6万元,王某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8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张某、王某2人交付出
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16万元,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2万元,李某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6万元,王某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8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张某、王某2人交付出
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16万元,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2万元,李某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6万元,王某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8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张某、王某2人交付出
随机试题
自然种群有三个特征,它们分别是数量特征、空间特征和_______。
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正常人桡骨远端与腕骨形成关节面,其掌倾角为________,尺倾角为________。
男孩,7个月。出生后不久即发生持续性青紫,吃奶常有间歇,临床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入院前腹泻2天,入院时一侧肢体不能活动。该患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为()
假如五年后你的发展不符合个人预期,你会怎么办?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公众平等观念的提升和高考分省命题的全面实行,随父母流动的高中学生的高考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包括北大清华等高校专家在内的15名人士联名建议取消高考户籍限制,要求教育部研究制定平等招生方案,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下列各项如果为真
白丁:布衣:百姓
维新派与守旧派之间的论战产生的影响有()。
【F1】Therollonwhichmvnamehasbeeninscribedrepresentsmuchthatisoutstandingintheworld’sliteratureofthetwentieth
A、Hewantstogettheheatingfixedinhisroom.B、Hewantstocallroomservice.C、Hewantstopraisethehallporter.D、Hew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