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农民徐某发财心切,于是对从他门前拉过的高压电线打起了主意,他趁着在冬天水电紧张、暂时停电的机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剪下数百米电线,卖掉后得款500元,但造成电力部门自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所幸没有造成人畜伤亡。徐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农民徐某发财心切,于是对从他门前拉过的高压电线打起了主意,他趁着在冬天水电紧张、暂时停电的机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剪下数百米电线,卖掉后得款500元,但造成电力部门自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所幸没有造成人畜伤亡。徐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dmin
2014-05-30
30
问题
农民徐某发财心切,于是对从他门前拉过的高压电线打起了主意,他趁着在冬天水电紧张、暂时停电的机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剪下数百米电线,卖掉后得款500元,但造成电力部门自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所幸没有造成人畜伤亡。徐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选项
A、因为盗窃数额小,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答案
8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的区别,二者的客体和客观方面不同。不要以为盗窃电线就是盗窃罪,要注意本题中徐某盗窃的是在正常使用的高压电线(虽然停电了,但是之前该电线一直在使用,停电只是暂时的,所以此电线应该被视为正在使用的电力线路),所以此时他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再仅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是公共安全。另外也要注意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电力设备也是财产,但是特定的财物,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与公共安全无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1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如何处理?()
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10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某甲开着一辆偷来的汽油罐车向正在驶来的一列客车冲去,军人见状用步枪将某甲击毙。油罐车翻下路边小沟中爆炸烧毁,军人的行为是:()
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当事人主义体现在以下哪些法条的规定中?()
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于某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随机试题
A.经口感染B.经血行播散感染C.经淋巴道感染D.腹腔内病灶直接蔓延结核性腹膜炎的主要感染途径是
分娩机制以枕左前位为例,胎头衔接的径线正确的是
A.颅内高压与青光眼B.妊娠高血压C.急性皮炎D.经尿道行前列腺切除术E.慢性胆囊炎硫酸镁静脉注射用于()。
设备运输合同托运人的义务为()。
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只适用于()的跟单托收。
以下各项中,属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行动计划的有()。(2015年)
从对技术与知识关系的梳理以及互联网技术自主性的趋向来看,未来新闻传播学科重构中应该注意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平衡人与技术的关系问题,使研究者从沉浸其中的技术系统中跳脱出来,以一种批判的眼光对待技术体系,避免成为因互联网自主性导致社会失序的推手。对此,唐·伊德指
简述企业并购的动机。
TheOnlyChild:RevealingtheMythsAccordingtotheGuttmacherInstitute,aleadingreproductive-healthresearchorganizati
A、Heistiredofdoinghomework.B、Hefindsithardtofallasleep,C、Heisusedtostayingupallnight.D、Hehastofinishh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