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的是( )。

admin2022-01-17  23

问题 以下不属于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的是(    )。

选项 A、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B、犯罪嫌疑人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C、证人的受教育程度
D、犯罪嫌疑人智力、精神情况

答案C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规定,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犯罪行为是否存在;(2)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3)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4)犯罪嫌疑人的身份;(5)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共有376条,考生们不要去死记硬背,要对法条进行分类记忆:第一类是重点法条,就要牢记掌握;第二类属于对《刑事诉讼法》的细化规定,要结合《刑事诉讼法》法条来理解;第三类只要熟悉、有印象即可,可以通过大量做题熟悉条文。遇到做错的题,要回到法条来划重点,强化学习记忆。本题中,以法律常识来作答也不难。一般来说,证人只需要神志清楚,具有辨别能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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