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一专一45)
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一专一45)
admin
2021-10-25
9
问题
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一专一45)
选项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5款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本案中,甲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其杀人手段并非极其残忍,故不能适用死刑,但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x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中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
甲利用民众对解放军的爱戴和信任,冒充解放军某部指导员,实施诈骗行为,非法获取财物价值约3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拒不执行人民法院()。
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234条或者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
最长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的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
2004年10月4日,蔡某为家庭购买房屋与王某达成如下借款合同:王某借给蔡某15万元,2004年10月4日支付5万元,11月4日支付5万元,12月4日支付5万元,借款期限从2004年10月4日起算为3年。2004年11月18日,蔡某起诉到法院与其妻张某离婚
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199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张某凭借介绍信以甲商贸公司的名义与乙家电生
下列行为中,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方式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规定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
随机试题
ManyAmericanshavebeenfeedingababyaspirinonceaday,believingitwouldprotectthemfromaheartattack,astroke,ande
达西定律可作为估算油井()、分析油井产量影响因素的基本定律。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是()
一位6l岁男性患者,患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已10年。此次因主动脉瘤人院手术,手术中出血约1500ml,手术中输液1400m1,输红细胞悬液7单位。处置中以输液和红细胞为主,未输全血,其主要理由是
工程咨询系统分析的内容中,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系统的()两个原则。
机电工程资料的形成要求符合性、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和( )。
基金的市场部负责总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市场研究、客户管理关系维护等。()
H公司是一个高成长的公司,目前每股价格为20元,每股股利为1元,股利预期增长率为6%。公司现在急需筹集资金5000万元,有以下三个备选方案:方案1:按照目前市价增发股票250万股。方案2:平价发行10年期的长期债券。目前新发
AstheSenatepreparestovoteonlegislationtoempower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toregulatetobaccoproducts,itsmemb
A.theextraheatB.rapidexaggerationofimpactsC.theexposedgroundD.recordedhistoryE.averylongtimeF.previously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