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许某系学校法律系负责人,为完成学校下达的每年教师应当完成5万字的工作量而组织教员编写教材一部,许某任主编。则该著作权由谁享有?
许某系学校法律系负责人,为完成学校下达的每年教师应当完成5万字的工作量而组织教员编写教材一部,许某任主编。则该著作权由谁享有?
admin
2021-12-19
31
问题
许某系学校法律系负责人,为完成学校下达的每年教师应当完成5万字的工作量而组织教员编写教材一部,许某任主编。则该著作权由谁享有?
选项
A、该教材的著作权由全体作者享有
B、该教材的著作权由许某享有
C、该教材的著作权由学校单独享有
D、许某等人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学校享有
答案
A
解析
题干中“完成单位工作任务”的教材属于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参见《著作权法》第16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故本题选项应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v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货款总额为2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需该套设备,故双方对迟延履行特别约定了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2万元定金,但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机器。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1万元,为此引起
甲为乙的债务担保,根据约定,取得担保费3万元。该3万元取得的依据是:()
下列哪些证据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收集?()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大地公司与天空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了纠纷,由大地公司负责提供原料,天空公司负责加工。由于天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加工原料,大地公司欲解除合同并请求天空公司支付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天空公司仍然未停止对原料进行加工。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76题)
随机试题
试述国外有关领导素质的观点。
在《声声慢》(寻寻觅觅)中,词人借以自喻的:事物是()
王某所住的街区发生火灾,为了防止火灾漫延到自己家及其邻近的其他住所,王某开推土机把张某的房子推倒以隔离火区。王某的行为是()
男性,62岁,进行性排尿困难,夜尿次数增多,直肠指检发现前列腺明显肿大,应首先考虑为
[2012年第014题,2008年第036题]在有集中空调的大型开敞式办公室室内设计中,下述处理手法哪一项是不恰当的?
银行依法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不包括()。[2013年6月真题]
某市公民赵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13年10月取得以下四项收入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地理教学中使用地球仪做教具体现了()教学原则。
Theteamsselectedtoputuptheirbestinthecompetition,withexcellentcredentialsandevidenceofgenuinecuriosityandcre
TheHealthBenefitsofDrinkingWater—Isbottleddrinkingwaterhealthierthanfilter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