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例中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

admin2013-01-10  26

问题 下列案例中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

选项 A、小李租下临街店面一间,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B、小王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考试,如成绩合格将取得教师资格证
C、火炬中学拟对原教学楼进行加固和扩建,向市教育局申请拨款
D、老赵发明了一种具有独特工艺的食品,向有关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答案C

解析 (1)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财、物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指定的行政机关负责审批、划拨和监督等项工作,以保障国家财政资金运转的效率、人事任用的公平,促进行政机关的协调运转。财政、外事部门对这些事项的审批,虽然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要求,但它行使的不是一种社会管理职能,其对象是特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非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因此,这种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不适用本法。(2)行政机关对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审批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法人,是为发展特定的事业而设立的法人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如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和文艺团体等。这种审批权来源于国家出资,来源于资金划拔,不同于行政机关对一般性社会事务的管理,因此不属于行政许可,不适用本法。C项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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