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之后不久,一位公侯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获罪,但他可以根据汉高祖的这一诏书规定享受何种优待?

admin2009-01-19  26

问题 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之后不久,一位公侯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获罪,但他可以根据汉高祖的这一诏书规定享受何种优待?

选项 A、上请
B、恤刑
C、汉律儒家化
D、首匿

答案1

解析 汉律儒家化的两大表现就是上请制度和恤刑制度的确立。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的贵族官僚某些优待。其后,宣帝、平帝相继规定上请制度。恤刑是汉统治者以“为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年80岁以上的老人,8岁以下的幼童,以及怀孕未产的妇女,老师、侏儒等,在有罪监禁期间,给予不戴刑具的优待。老人、幼童以及连坐妇女,除犯大逆不道诏书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拘捕监禁。而C选项汉律儒家化是汉朝律法遵照儒家思想的表现,不符合本题的要求。D选项首匿制度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体现,它是在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这一制度在汉高祖时尚未确立,所以与本题的时间要求不符合,不应人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u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