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
admin
2019-08-01
28
问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t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是()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
下列犯罪中,规定有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
甲2005年10月2日离家到某地工作,后与家人失去联系。2010年6月3日甲的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甲进行了死亡宣告。但是甲实际上没有死亡,而是辗转各地工作。2011年3月15日,甲到商场为自己购买了数码相机一部,该民事法律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因何种侵权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法人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3)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通过合同让与债权的条件()
甲因下落不明满6年经其妻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债权人乙在某地发现甲,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
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电视作品的保护期限为50年,保护期限的起算点是()。
随机试题
一类焦炭要求它的粒度大于()。
阅读下列短文,回答有关问题。越来越接近精神的天空李
患者体内有睾丸和卵巢两种性腺同时存在时称为
增生型皮质醇增多症伴垂体微腺瘤,下列治疗方案中应首选
大业主是相对于小业主而言的,它通常指的是()。
原油管道的沿程阻力损失与( )无关。根据设计要求分析,该管道的管材可选择( )。
A公司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随着业务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济实力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为了更好地留住关键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企业,公司决定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员工薪资水平。公司修改了原有的薪酬制度,并对所有职位的薪资按比
旅游客人报名参加旅游团队心理动机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1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人均创造主营业务收入:
求不定积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