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选44)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

admin2019-02-19  32

问题 (2011年单选44)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

选项 A、贼杀伤
B、盗他人
C、子告父母,臣妾杀家主
D、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答案D

解析 秦朝把贼杀伤、盗他人等杀人、伤人、偷盗等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对于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的犯罪”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可见,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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