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华某、崔某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华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崔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华某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某不构成犯罪,但崔某在二审裁判作出前猝死。下列

admin2009-04-23  29

问题 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华某、崔某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华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崔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华某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某不构成犯罪,但崔某在二审裁判作出前猝死。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判决宣告崔某无罪,对华某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D、裁定全案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1,4,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全面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是第二审程序中的审判原则之一,《刑事诉讼法》第186条对此项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刑诉解释》第247条进一步具体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崔某死亡,同案被告人华某没有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理查明,崔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二审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崔某无罪,对同案被告人华某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因此,选项B正确,不当选;其他三个选项都是错误的,均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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