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2009年多选23)
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2009年多选23)
admin
2017-07-26
37
问题
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2009年多选23)
选项
A、盗窃信用卡后冒名使用的
B、盗窃毒品后自己食用的
C、盗窃商业秘密后出卖的
D、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卖的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8项,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根据《刑法》第210条第1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应选A、B、D。根据《刑法》第219条,以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非盗窃罪。故排除选项C。
另外,与本题考点相关的知识点有:根据《刑法》第253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并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265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k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2010年单选15)
下列哪项合同的违约责任适用过错原则?()
甲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不具备追诉时效中断或延长的情况下,对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2008年单选14)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甲于1996年出海捕鱼遇到台风袭击,自此下落不明。1999年,其妻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同时,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据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被告人王某在水库非法打鱼时,其渔网被派出所民警江某没收,王某便怀恨在心,图谋报复江某。在得知江某新买了一台电视机后,便预谋将江某家的电视机烧坏。一日晚上,王某携带电工工具,窜到江某家附近,爬上连通江某等十几户住宅电线的电线杆上,将附近的430伏高压线接入到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随机试题
引用集的主要目的是:
专一化战略
马周少落拓,不为州里所敬,补州助教,颇不亲事。刺史达奚怒杖之,乃拂衣去曹、汴,为浚仪令崔贤育所辱,遂感激,西之西安,止于将军常何家。贞观初,太宗伞丈武百官陈时政利害,何以武吏不涉学,乃委周草状。周备陈损益二十余条,何见之,惊曰:“条目何多也?不敢以闻。”周
A.骨髓细胞内可见Auer小体B.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积分增高C.Ph’染色体阳性D.糖原染色阳性类白血病样反应
取用无菌溶液时,先倒出少许溶液是为了
由于抗生素使用不当,大肠中的铜绿假单胞菌转移到呼吸道定居。这种现象称
多发性抽动症肝风内扰、痰湿中阻证的主方为
有机磷农药中毒高热为何必须降温()
下列文字的文学形象中.属于吝啬鬼典型的是()。
Themainideaofthepassageisabout______.WhichofthefollowingisNOTincludedassourceofhumidityinthispass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