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2012一专一38)

admin2021-10-25  21

问题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2012一专一38)

选项 A、接离婚处理
B、不予受理
C、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D、对于子女的按离婚处理

答案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据此,如果只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没有上述婚姻家庭编第1042条、第1079条和第1091条规定的情形的,不予受理,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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