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男和乙女,二人经网聊认识,准备结婚。婚前为购买住房,甲的父母出资15万元,付了房款首付,但并未明确表示该款项是赠与其子还是夫妻双方。婚后,乙的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20万元,帮甲、乙付清了房款,也未作明确的表示。后来,甲、乙感情出现问题离婚,离婚前,甲因单位
甲男和乙女,二人经网聊认识,准备结婚。婚前为购买住房,甲的父母出资15万元,付了房款首付,但并未明确表示该款项是赠与其子还是夫妻双方。婚后,乙的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20万元,帮甲、乙付清了房款,也未作明确的表示。后来,甲、乙感情出现问题离婚,离婚前,甲因单位
admin
2013-08-13
30
问题
甲男和乙女,二人经网聊认识,准备结婚。婚前为购买住房,甲的父母出资15万元,付了房款首付,但并未明确表示该款项是赠与其子还是夫妻双方。婚后,乙的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20万元,帮甲、乙付清了房款,也未作明确的表示。后来,甲、乙感情出现问题离婚,离婚前,甲因单位破产而下岗,得到了3万元的安置补偿费。下列哪项不属于共同财产?( )
选项
A、甲的父母为购房出的15万元
B、乙的父母为购房出的20万元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养老保险金
D、甲获得的安置补偿费
答案
A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A项不属于共同财产,而B项则是共同财产。该法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C、D项都是共同财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i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你在跟投诉者打电话,领导要跟你谈话,你该怎么办?
某次你查阅案卷时候。发现有个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而当时的主审法官现在是你领导。你怎么办?
如果你被录用,但要到偏远的基层去工作,那里人生地不熟,生活条件艰苦,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在郑州打工回乡后,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他不惜到医院“开胸验肺”。对于这一事件,你是如何看待的?
时下很多人看病都喜欢往大城市里的大医院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人比如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却反其道而行,专挑那些不起眼的地方就医治病——暗藏在城乡结合部的黑诊所就是他们的普遍选择。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你是某地公安干警,一次在回老家探亲,遇到强拆问题,由于补偿问题没有协商好,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有人受伤,设备也被破坏,你应该怎么做?
因你工作上的错误,领导对你冷漠,同事孤立你,你怎么办?
如果你被检察院录取了,你的一个亲属在公司开业之际,以你和你单位的名义扯了一个条幅,你怎么办?
如果你被检察院录取了,你的一个亲属在公司开业之际.以你和你单位的名义扯了一个条幅,你怎么办?
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部队。请你谈谈“五条禁令”的内容。
随机试题
我国要实现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指()。
下列对倒虹吸管施工主要工序的顺序叙述正确的是()。
下列事项中,不会对年初未分配利润产生影响的有()。
“坚持真理,奖罚分明”体现了教师的()。
班主任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有()。
由于寡头之间可以进行勾结,所以,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竞争。
DVD—ROM属于()。
Shewantedtogoswimming,______.
Children’sHealthcareofAtlantawantstomoveGeorgiaoutofthetop10listforchildhoodobesity(肥胖)by2016,officialssaid.
Today,mostcountriesintheworldhavecanals.Manycountrieshavebuiltcanalsnearthecoast,andparallel【C1】______theco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