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第81题)

admin2014-11-19  29

问题 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第81题)

选项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答案A,D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本案中如农民书写确有困难,可以采取口头方式,选项A正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据此公民可申请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并非仅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颁布的信息,因此选项B错误;且根据第2条判断,“会议纪要”属于上文所述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且并不属于不应公开的范围,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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