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
2010-06-20
24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人民法院制作发出支付令之前,申请人撤回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人民法院制作发出支付令之后,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
C、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起诉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217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A项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B项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故C项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可知,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b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
“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
案情:建设单位在李某的门前设有消防设施,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其消防设施抽查后作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李某认为消防栓的设置和建设影响了其生活而消防支队却验收合格,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消防支队批准在其门前设置的消防栓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随机试题
下列对著作权许可描述正确的是()。
幼畜、杂食或肉食动物口服SMZ用于全身感染时需加服碳酸氢钠的原因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控制应以()为核心,进行设计质量的综合控制。
王某在银行存有10万元,按年利率10%复利,每年年末从银行取出2万元,最后一次足额取款时间是在第()年。
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的有()。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金融深化
设事件A与B相互独立,已知它们都不发生的概率为0.16,又知A发生B不发生的概率与B发生A不发生的概率相等,则A与B都发生的概率是___________.
函数展开成x的幂级数为________.
A、Wecanbreatheaseasilyasusual.B、Wecancarryonashortconversation.C、Theaerobiccurveoccursattheendoftheexerc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