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谁?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

admin2014-02-10  36

问题 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谁?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

选项

答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做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本案中适格的被告应当是H区人民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的规定:“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所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第一次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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