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admin2012-07-26  28

问题 试述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选项

答案 (1)获得工作条件权。正确地理解公务员享有的获得工作条件权,应该把握以下三点:①公务员所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公务员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应相称。②工作条件的变动性。变动性首先是指工作条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会有所改善和提高,其次是指工作条件随着公务员职责的变化会有所变化。③工作条件的公用性。公务员为了履行职责而获得的工作条件只能用于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而不能用于非行政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不能用于私人活动过程中。(2)身份保障权。法律赋予公务员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共人事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传统人事制度中有任免权者拥有完全自由免职权和处分权的否定,其基本目的是限制有任免权者的免职权和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3)获得报酬权。获得报酬权从属于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即公务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享有工资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主要是工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法律赋予公务员劳动报酬权的基本目的在于为公务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经济保障。虽然公务员的劳动报酬由法律确定和调节而非由机关自行规定并根据市场调节,但是公务员的劳动报酬制度在本质上是以现代契约关系为基础的。(4)参加培训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此项权利的表述是:公务员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一条有效途径,对公共部门而言也是如此。(5)批评建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此项权利的表述是:公务员享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建议权是指公务员享有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对改进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6)申诉控告权。申诉控告权包括“申诉权”和“控告权”两项内容。(7)申请辞职权。法律赋予公务员辞职权的基本目的在于尊重公务员重新择业的自由。需要区分的是,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辞职”概念包括了“辞去公职”和“辞去领导职务”两种情况,就公务员权利而言,主要对应于前者。(8)其他法定权。这项权利不同于前面的七项权利,它不是一项具体权利,而是一项兜底性质的权利,是前述七项具体权利不能涵盖的由其他法律规定的公务员权利,这是由于考虑到公务员职业性质的不同,公务员法无法详细列举不同公务员的特定权利的缘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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