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11-11-27  40

问题 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答案A,B,C,D

解析 《高检规则》原第405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分别受理,依法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诉人。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分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将第405条修改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应当依法办理:(一)不服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法院缓刑决定、假释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三)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审查起诉部门接受申诉后,应当将当事人申诉情况及时通知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办理申诉案件,应当依法审查,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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