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6-09
39
问题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取得票据权利
B、张某取得代理权
C、张某将汇票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给第三人的,乙公司不对第三人承担票据责任
D、张某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35条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取得的是代背书人行使汇票权利的代理权,而不是票据权利,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所以D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1条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Y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哪一选项?()
下列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的是:()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贾某与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国泰保险公司(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职员夏某相勾结,贾某将一辆奥迪轿车投保后谎称被盗,夏某为贾某办理虚假理赔手续,然后贾某将骗得的35万元保险金分出15万给夏某。对贾某和夏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下列对于鉴定的认识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三石市中胜石油公司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旁建了一个加油站,由于距离居民区过近,致使大批居民没有安全感,而且大量的车辆进进出出,使得该居民区不得安宁。于是居民将城市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不可能作出的处理方式是下列哪一选项?
甲欠乙5万余元,到期后乙至甲家中索要,甲以身边没钱为由推托不还,二人遂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扭打。在扭打过程中甲无意间碰触到乙胸部,时值盛夏,乙衣着单薄,甲色心大起,不顾乙反抗将其强奸。在强奸过程中,乙奋力挣扎,导致身体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6万余元。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茶艺人员的良好坐姿尤为重要,这仅仅是因为良好坐姿便于茶艺操作的进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核心在于坚持()。
根据基础埋置深度的不同,基础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一般情况下,基础埋深不超过()时叫浅基础。
太阳能平板集热器的玻璃盖板与吸热板之间装设蜂窝状结构的元件,抑制空气对流、减少集热器的对外辐射损失,是属于削弱换热途径中的( )。
若商品流通企业有商品历年销售量统计数据,在进行下一年销售量预测时,可采用的预测:疗法有()。
ABC公司正在着手编制明年的财务计划,公司财务主管请你协助计算其加权资本成本。有关信息如下:(1)公司银行借款利率当前是10%,明年将下降为8.93%;(2)公司债券目前市价580万元,面值为650万元,票面利率为8%,尚有5年到期,分期付
“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体现了()的教育目的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事由的是()。
Thefollowingparagraphsaregiveninawrongorder.ForQuestions41-45,youarerequiredtoreorganizetheseparagraphsintoa
A、womenandmenB、womenandchildrenC、women,children,andmen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