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0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2007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终身残废。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dmin2013-05-03  30

问题 王某于200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2007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终身残废。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保险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但王强仍有权向医院请求赔偿
B、王某可以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C、王某须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D、若王强不幸身故,则保险金由其继承人受领

答案C

解析 《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该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该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由上引法条可知,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但是,投保人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受伤的保险事故,不论该第三者对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进行相应赔偿,保险人均应按约定支付保险金。综上,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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