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3/2/6)

admin2021-01-02  22

问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3/2/6)

选项 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C、医疗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1)先比较AB两项的区别。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的主体是没有采供血液资格的人,即处罚非法采供行为;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是具有采供血液资格的部门(血站),即处罚合法采供“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行为。依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未经批准和超批准范围而采供血液的,都认为是非法采供。本案中贾某虽为医务人员,但不是在有合法采血资格的部门(血站)中的工作人员,不具有采供血液资格,其采供行为不能认定为合法采供“违规操作”,而是非法采供,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为危险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可构成犯罪,本案已造成病人死亡的重大后果,符合前述解释第4条第1项规定,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而不构成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2)再分析BCD三项的关系。
①如将合法的采供血液行为认定为医疗行为中的一种,则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法条竞合关系,因合法采供血液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应适用特别法即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法条。
②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存着整体法(包容)和部分法(被包容)的法条竞合关系,应优先适用整体法即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或医疗事故罪法条。
③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中也可包容过失致人死亡罪。
(3)本案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法条,但由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中可包容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最终适用整体法法条即以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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