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

admin2015-05-14  30

问题 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
    (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
    (3)该项目发生开发费用6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50万元,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4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
    (5)将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月租金为45万元,租期为8个月。
    (6)2014年8月税务机关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选项

答案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额=40000-[6080+9600+1568+2160+(6080+9600)×20%]=40000-22544=17456(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增值率)=17456+22544×100%=77.43% 应纳土地增值税=17456×40%-22544×5%=6982.4-1127.2=5855.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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