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的债务人的债务于2009年4月1日到期,但是没有能力清偿。于是该银行行使了抵押权,取得了抵押物房产一幢,银行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分房产?( )

admin2014-03-16  37

问题 某商业银行的债务人的债务于2009年4月1日到期,但是没有能力清偿。于是该银行行使了抵押权,取得了抵押物房产一幢,银行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分房产?(    )

选项 A、在取得房产之日起2年内行使
B、在债权到期之日起2年内行使
C、在债权到期之日起1年内行使
D、在取得房产之日起1年内行使

答案A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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