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 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 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 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 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

admin2021-02-25  54

问题 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
    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
    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
    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
    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
    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下列哪一归纳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20题)

选项 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
B、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
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
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

答案C

解析 相较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特点有:1.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2.在英美法系的发展过程中,起主要推动作用的是法官和律师。而且其教育方式也是以学徒制为主,这就决定了他们更加关系具体案件。而轻视抽象理论意义上的法律分类。3.重视归纳,因为判例法偏重实践经验,而忽视抽象的概括和理论探讨。4.诉讼程序上以当事人主义为主,法官起消极被动的作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PV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