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南宋时,宋阿爹与宋阿妈生有一女阿英,未曾生育男子,后宋阿爹因病过世,宋阿妈尚在,对于财产如何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南宋时,宋阿爹与宋阿妈生有一女阿英,未曾生育男子,后宋阿爹因病过世,宋阿妈尚在,对于财产如何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1-19
29
问题
南宋时,宋阿爹与宋阿妈生有一女阿英,未曾生育男子,后宋阿爹因病过世,宋阿妈尚在,对于财产如何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以由宋阿妈立继承人
B、应由宋阿爹的长辈或兄长立继承人
C、如果立有继子阿鹏,阿英未出阁,则阿鹏享有1/3的继承权,阿英享有2/3的继承权
D、如果阿英远嫁他乡,阿鹏享有2/3的继承权,另外1/3捐献给国家,阿英不再享有继承权
答案
1
解析
南宋时,民事制度规定了绝户继承,所谓绝户继承是指家无男子承继。宋阿爹的情况就是绝户继承。对此,南宋的法律规定,绝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确立继承人:一是夫亡而妻在时,立继承人从妻,称为“立继”;二是夫妻俱亡,立继承人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本题中宋阿妈还在,因此应适用第一种方式,由宋阿妈立继,而非由宋阿爹的长辈或兄长立继承人。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对所立继子和亲生女的继承权,南宋法律规定,继子和绝户子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在室女也即未出嫁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无在室女,只有出嫁女时,出嫁女享有1/3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国家所有。据此,选项C说阿鹏享有1/3的继承权,阿英享有2/3的继承权错误,其份额应分别为1/4和3/4。选项D也是错误的,阿英出嫁后仍然享有1/3的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国家所有。南宋时,法律能对女子的继承权给予如此充分的保护,应该说当时的立法理念是很先进的,因此南宋时的继承制度应引起大家的注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P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其19周岁的儿子乙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以乙为被保险人,自己为受益人的生死两全保险,乙本人对此并不知情。后乙因杀人罪而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乙死后,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朋友乙做生意亏损,甲见状便准备将自己的车送给乙,签订了书面协议并将车交付给乙。就在二人前往办理过户手续的途中,甲遭遇抢劫,乙袖手旁观,此后甲一直昏迷不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居住在美国纽约的华侨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居住在国内。张扬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国内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雯离婚。此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
某小学组织到动物园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喂狗熊,被狗熊咬伤。经查,该狗熊住所的护栏年久失修而损坏,动物园管理人员未及时修缮,才使得李某能将胳膊伸人。对李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哪些行为没有违背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
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我国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提请采取保全措施。这些机构是()
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不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是:
甲工厂的污水一直被排放在乙蓄水池,后丙在对乙蓄水池周围土地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因施工方法错误而使乙蓄水池被破坏,乙蓄水池的污水因此流进丁开发的人工湿地,造成湿地的环境被严重破坏。丁欲就此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继延安整风运动之后,又一场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是()
当原地面标高低于设计路基标高时,应采取的措施是()。
管道系统的吹扫、清洗方式有()。
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股票指数与每点指数所代表的金额的乘积。()
《票据法》所称票据为()。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27岁,公司职员。案例介绍:求助者不合群,经常和父母、同事、客户发生矛盾,人际关系紧张。最近又因琐事与同事发生矛盾,很生气,也为此痛苦,主动来心理咨询。下面是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的一段咨询谈话。心理咨询师:你认
在下面四种半导体存储器中,哪一种是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
下列关于水平滚动条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Hedidverywell.B、Hemadesortiemistakesinthetest.C、Hishandwritingwaspoor.D、Hewascarefulenough.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