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江苏省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与山东省烟台市B县某粮食公司签订了小麦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2005年9月,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将600袋小麦用汽车运送过程中,在到达江苏省徐州市时汽车发生故障,山东省烟台市B县粮食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南京
江苏省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与山东省烟台市B县某粮食公司签订了小麦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2005年9月,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将600袋小麦用汽车运送过程中,在到达江苏省徐州市时汽车发生故障,山东省烟台市B县粮食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南京
admin
2009-03-14
27
问题
江苏省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与山东省烟台市B县某粮食公司签订了小麦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2005年9月,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将600袋小麦用汽车运送过程中,在到达江苏省徐州市时汽车发生故障,山东省烟台市B县粮食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交铁路部门承运到烟台火车站,运费由南京市A县粮食公司自己承担,B县粮食公司自费用汽车将粮食从烟台火车站运至B县,该合同的履行地为( )。
选项
A、江苏省南京市A县
B、山东省烟台市B县
C、江苏省徐州市
D、山东省烟台火车站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购销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如何确定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的问题。《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贷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购销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B县粮食公司仅仅自费用汽车将粮食从烟台火车站运至B县,因此属于采用自提的方式履行合同,提货地点为山东省烟台火车站,因此提货地点山东省烟台火车站为合同实际履行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选项。此外,考生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则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O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丙为某银行。现甲无力还款,乙要求甲还款未果,便于1999年8月5日要求丙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米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
李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污,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李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李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某年1月,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3万元、乙出资2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6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
A、B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万元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1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日。
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B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A市B区的县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作出了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在直接标价法下,汇率升降与本国货币价值的高低是()变化。
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社区内居民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这属于社区护理的()。
上尿路结石出现血尿的特点是
女孩,10岁,发热15天,皮肤出现红斑,并伴有肘、膝关节游走性疼痛。入院辅助检查:ASO升高。现治愈出院,为防止复发,应至少肌内注射长效青霉素到
药学信息资料管理指()。
玉米片,350克/盒,制作方式为在玉米粒中加入糖、盐等调料,用蒸汽蒸软,轧成片状,最后烘烤而成
旅游团抵达目的地机场后,清点行李的工作应由()负责。
学习:掌握相当于()。
格式塔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在知觉一个物体时,倾向于从它的一般性功能上认识它,称为()
A、Itisthewindthatcarrieswaterdrops.B、Itisthewindthatcarriessand.C、Itisthewindthatcarriesmud.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