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

admin2016-04-13  28

问题 如何理解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

选项

答案(1)音乐的表现有稳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绎性的一面。歌谱、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把用符号记载的音乐变为实际音响的音乐,需要通过演唱、演奏的过程,这唱、奏表演即被称之为“二度创作”。二度创作可以无数次地进行,而每次唱、奏,无论对于谱面的原作来讲,还是对于前次的表演来说,都不是“复述”或“重播”,而是对作品的一种再创造。再创造是积极的,包含着演奏、演唱者对作品的再理解,对作者艺术表现意图的再领会和技术、艺术上的再处理、再发挥。因此.音乐表演被看做是“对作品的解释”、“对作品的表现”。也因此,优秀的演唱、演奏者被称为“表演艺术家”。 (2)艺术贵在独创,二度创作同样贵在有独到的处理。同是贝多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作品第61号),海菲兹和大卫.奥依斯特拉赫两位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的演奏,在音色、力度和若干细部的处理上,有很大差别,反映出两位演奏家对作品表现的不同和演奏风格的不同。不论是更加酣畅明丽(前者),还是更加浓郁深情(后者),都使人获得很高的艺术享受。因而,人们绝不会因为他们演奏的不同而取此舍彼或厚彼薄此,相反,人们会把它们视为同样珍贵的两种版本、两种范例。乐队演奏也是这样,同是德沃夏克的《e小调第九交响曲》(《新世界交响曲》,作品第95号),托斯卡尼尼指挥演奏的与卡拉扬指挥演奏的或小泽征尔抑或李德伦指挥演奏的,各有艺术表现上的明显差异,各有独到的意趣和价值。 (3)从审美的角度讲,音乐艺术的最终实现,还需欣赏者来完成。因此,不仅演奏者的思想、修养、性格、阅历等等,对乐曲的理解和表现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听者的思想、修养、阅历、性格及其状态,对感受乐曲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这一点与美术修养不高的观赏者之于美术作品还是不同的。美术作品是凝固的、静止的,它的“这一个”——作品本身,不会因观赏人没有充分理解而消逝;流动的音乐却一去不返,听者所感受到的,便是他(她)的唯一的“这一个”。况且人们对音乐的感受又往往差异很大,同是一首《志愿军战歌》,有人只能感受到它威武雄壮;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产生极丰富的联想——许多战斗的场面、熟悉的面孔、战争中的种种事件等等。这些联想虽然并不都属于这首歌曲自身,但它们却可以促使其本人更丰富、更深刻地感受、理解这首作品。 (4)有人说音乐的表现是不确定的、多义的。其实,所谓的“不确定”不一定是作品本义不确定。作品一经固定在乐谱上,就只能是那个固定了的作品。可是,经过演唱、演奏的不断再创造、再丰富,尤其是欣赏者结合自己的体验予以再填充,不同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环境,或不同的情绪状态下,对它的感受——也就是它的最终实现,则不完全一样,甚至大有不同。这便使音乐表现既有稳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绎性的一面。 (5)基于音乐表现的演绎性特点,形成了音乐发展的某些特殊手段。如变奏就是将一个相对完整的基本段落,加以有规律的变化重复——装饰、演化、变化、引申等等。通过一个基本音乐段落及其诸多变奏,一个基本乐思得以逐渐展示、开掘、深化,音乐形象不断演绎、丰满,进而扩展为一个较大篇幅的独立乐曲,乃至宏大的乐章。这样的乐曲,即称之为变奏曲——主题与变奏。作曲家可以自写主题与变奏,如贝多芬《第十二钢琴奏鸣曲》(作品第26号)的第一乐章、舒曼的《交响练习曲》(作品第13号)等;也可以将自己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中的某一段落拿来,写成主题与变奏,如舒伯特的《鳟鱼五重奏》(作品第114号)第四乐章——以自己所作歌曲《鳟鱼》的第一段为主题的变奏曲;还可以取材于民歌、民间乐曲,将之作为主题,如刘庄的《钢琴变奏曲》即以山东民歌《沂蒙山好风光》为材料,写成一个包括主题及八个变奏的独立乐曲;甚至还可以用别人所写的音乐作品(片断)作为主题,重新写作变奏曲,如勃拉姆斯写有《亨德尔主题变奏曲》、《海顿主题变奏曲》。勃拉姆斯、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等人,都曾用帕格尼尼的音乐主题分别写成练习曲、变奏曲、狂想曲,而且都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这种现象只能在音乐艺术中见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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